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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夫妻一方想隐匿房产不可能了吗?

2018年7月5日  深圳找离婚律师   http://www.szzhlhls.com/
  【新闻回放】
  据央视17日报道,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我国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
  自然资源部最新调查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35个地市、2853个县区共设立3001个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3.8万个窗口,8万多一线登记工作人员平均每天为30多万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重点指导各地进一步丰富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便民利民的举措。

  【律师评析】
  一、什么是不动产登记制度?
  很多民众最近看到央视新闻以及网络媒体的报道和热议,就以为不动产登记制度是最近新出的政策,实际并非如此。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依据来源于物权法第十条关于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的规定。国务院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了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原则。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实施。
  近日央视的报道,核心点在于“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 换句话说,无论在哪个城市有房产,在信息平台上可以通过个人身份信息就可以全面查询了。


  二、如何查询不动产信息?
  风泽律师团婚姻家事律师提示: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对他人的不动产信息进行查询。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权利人可以查询、复制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不动产交易、继承、诉讼等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复制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利人及其不动产查封、抵押、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状况。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须证明有利害关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查询申请书;查询目的的说明;申请人的身份材料;利害关系人查询的,提交证实存在利害关系的材料。


  三、不动产信息全国联网,夫妻一方想隐匿房产就不可能了吗?
  如前所述,不动产登记实质上一直都存在,只是在信息未全国联网时,跨行政区划的查询会存在一些麻烦,但是司法实践中,尤其是在离婚诉讼过程当中,查询相关信息亦并非太难。当然,目前信息实现了全国联网,将来在离婚诉讼中对夫妻任何一方名下的不动产进行查询会变得更为便利。因此,若是购买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但不告知另一方并希望在离婚时隐匿该房产,几乎是不能实现了。但是,根据多年来处理离婚案件的实践经验来看,以前述方式来隐匿房产的情况并不常见,因为很容易会被另一方知晓。实践中,一方想要隐匿财产尤其是房产,往往都是以由亲友代持的方式来进行。
  风泽律师团婚姻家事律师提示:对于离婚纠纷中存在一方将房产登记在亲友名下或其他隐匿财产的情形,虽然通过登记信息的查询无法证明房产的权属,但是仍可以通过搜集相关各方的资金往来流水等方式来进行取证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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